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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来源:作者:2018-02-28

 

 

 

 

 

审改办发〔20181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各区县审改办,市直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湘审改办发〔20177精神,结合我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有关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明规矩于前、寓严管于中、施重惩于后、着力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营商。

二、监管原则

依法监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实施公平公正监管,推进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简约监管。坚持简约高效,消除不必要的管制,革除不合时宜的陈规旧制,打破不合理的条条框框砍掉束缚创业创新的繁文缛节减轻企业负担减少社会成本。

科学监管。适应科技创新、产业融合、跨界发展的大趋势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实行包容式审慎监管。

智慧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造监管大数据平台推动“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智慧化水平。

三、主要措施

明规矩于前明确监管依据和责任

1严格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市县分级建立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录之外不得擅自设立许可事项不得实行变相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取消、下放和实施主体的变更等由各级审改部门归口办理各级政府发文明确。实行许可管理的事项实施部门要逐项明确和公开审批标准、条件、程序等明确未经许可擅自实施的需承担依法查处的相关后果。(市政府审改办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按分工负责

2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对现行市场准入事项统一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划分禁止类、限制类,实行目录式管理。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负面清单事项,相关部门要逐项列明违法违规惩戒措施,连同事项一并在本级政府网站和政务大厅集中公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商务粮食局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按分工负责)

3推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按照“凡进必受监督”的原则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要求,各级各部门都要结合权责清单体系建设编制市场监管清单,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具有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监管清单,厘清监管职责,规范监管行为,实现审批与监管的无缝对接。监管清单以外的市场主体实行企业自律并承担市场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审改办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按分工负责)

寓严管于中,拓展监管手段和维度

4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面建立和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对象库、执法人员库,进一步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系统,完善抽查细则,建立标准规范的抽查程序,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所有随机抽查结果和处理结果均应依法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信用张家界”等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市工商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按分工负责)

5做好“双告知”工作。各级工商部门严格依据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确定“双告知”的范围和依据,在办理设立登记或变更经营范围登记时,履行好“双告知”职责,根据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调整情况,及时做好更新工作,确保“双告知”工作范围清晰、依据明确。(市工商局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按分工负责)

6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各级各部门积极做好信用信息采集和推送工作,推动信用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共享,实现市场监管信息全量归集。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等平台,进一步健全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应用,并依法向社会公示。探索实行行政审批申请人承诺制度,行政相对人的承诺书向社会公开,履行承诺情况作为信用记录纳入诚信体系。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市工商局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按分工负责)

7探索审慎监管。对电子商务、分享经济、网络直播、网络约车、社会养老等新经济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要量身定制新的监管方式对一时看不准的,要密切关注,转变传统管理思维,慎用市场准入控制,促进其规范健康成长对于可能有较大社会危害风险的,要严格监管、看牢盯紧。要采取建议、提醒、约谈等方式,督促市场主体合法经营,预防和避免违法行为发生。(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公安局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按分工负责)

8鼓励社会参与监督。整合各级各部门分设的咨询投诉类政务服务热线,积极配合建设全省统筹、省级指挥的“12345”服务平台,方便公众参与监督。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市场经营主体、小区物业、行业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行为,构筑全方位市场监管新格局。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完善有奖举报和舆情监测制度,调动公众监督的积极性。发挥媒体作用,强化舆论监督,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公众认知和防范能力。市政府办市工商局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按分工负责)

施重惩于后,增强执法公信力威慑力

9加大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办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关系市场秩序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坚决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领域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电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金融领域违规授信、非法网络借贷、内幕交易,以及环保领域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相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衔接。(市法制办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按分工负责)

10强化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相关部门要建立公开行政处罚信息的制度机制,对公开的方式、渠道、时间等内容作出明确并向社会发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处罚决定变更,要依法依规公开执法案件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提高相关利害关系人知情率,增强执法公信度。(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经济信息中心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按分工负责)

11推行失信联合惩戒。落实关于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制度要求,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和查处力度,在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本领域失信行为作出处理和评价基础上,通过信用信息共享,推动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重点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特别严重的实行市场终身禁入。(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按分工负责)

三、保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义和责任,切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台账,健全上下协同的监管体系。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调整后,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主动监管意识,逐项提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列入责任清单,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台账于330日前报市审改办,联系电话:8320089

完善制度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建立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减少执法层级。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按照市场监管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推动人财物等资源向基层倾斜。

强化监督问责。将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纳入对行政机关的绩效考核,综合运用督办、通报、监察、审计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以罚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对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强制性标准严格监管执法埋下隐患、造成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市场监管部门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而埋下隐患的,以及长期不能制止而引发系统性风险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监管部门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因过错导致监管不到位造成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事故的,要倒查追责,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有责必追。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

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2018227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227日印发